全校师生:
我校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完成。为进一步保障个人信息权益,落实“自愿授权、最小必要”原则,现就人脸信息管理及通行方式说明如下:
一、信息采集说明
当前进度:截至2025年6月8日,全校师生人脸信息已采集完成。
数据用途:采集的人脸信息仅用于校门、宿舍以及图书馆等区域的身份核验,通过人脸识别实现快速通行,系统数据存储于校内服务器,严格遵循国家信息安全规范。
使用期限:数据有效期为自采集之日起到离校当日,人员离校5个工作日内,人脸数据将从学校数据中心永久删除。
二、授权撤回与数据删除机制
根据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》第六条,现提供以下权益保障:
自愿原则:对于已采集的数据未提出异议,将默认师生同意并授权学校使用;若不同意授权使用已采集的人脸信息,或需撤回此前授权,请通过以下方式申请:
线上提交:登录信息门户→“办事大厅”→校园门禁人脸信息撤回流程办理;
数据处置:收到申请后,本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彻底删除照片及人脸特征信息,并终止相关识别权限。
三、非人脸识别的通行方式
为保障未授权人员的正常通行,将提供以下替代方案:
1:未授权人脸识别的师生,出入校门请持有效证件(校园卡或居民身份证))走人工查验通道,由现场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放行。
2.出入宿舍或图书馆可刷校园卡通行,或持身份证走人工查验通道。
四、重要提示
生效时间: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未撤回授权的师生可正常使用人脸识别通行;撤回授权者需按照非人脸识别通行方式通行。
撤销后恢复方式:如需恢复人脸通行验证方式,请师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校园卡)至南校区实验楼二楼数字化校园服务中心现场办理。
咨询渠道:如有疑问,请联系信息技术中心,联系电话:81859266
信息技术中心
2025年6月9日